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將設限,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保險公司投資國際板債券加計海外投資,若達可運用資金的65%,就會被關注,且將要求超過65%上限者,加強壓力測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增訂保險法第146條之4第3項,授權主管機關得適時調整各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的國外投資額度。全案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提交黨團協商。
對於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設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出席2018年吹哨者制度研討會時指出,現行已規定,在不計入國際板債券下,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45%,對海外投資以及國際板債券的投資設限,是風險控管的概念。
至於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的上限為何?顧立雄說,排除外幣保單後,保險業若海外投資加計國際板債券達可運用資金的65%以上,「我會特別關注」。
即甲保險公司海外投資獲准並達到45%的上限後,其投資國際板債券只剩可運用資金的20%;若乙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上限只獲准35%的額度,則國際板債券的投資額度則有30%。
在過去二十年來,台灣前期的外傭均來自菲律賓,但隨著菲傭在台人數不斷攀升之際,菲傭素質不斷下降,且外傭招募越來越困難,但挑工作的情形卻層出不窮。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傭,因印傭服從性高、純樸勤勞,假日願意配合加班,再加上印尼政府對於外勞仲介公司在當地開設外傭訓練中心相當支持,因此在短短2、3年間,菲傭逐漸被印傭所取代。僱主在選擇外傭時,除按家庭個別需要,亦可客觀從外傭的年齡、星座參考、教育背景、是否有國外工作經驗等不同的角度來衡量,而不同國籍的女傭因為風俗習慣等因素,亦為僱主考慮的重要因素。
顧立雄表示,外幣保單的匯率風險,不是由外勞仲介公司承擔,而是由客戶承擔,因此,扣除外幣保單後,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海外投資部位加計國際板債券後,沒有一家已達可運用資金的65%水位。
顧立雄進一步指出,針對海外投資加計國際板債券的占比接近65%,甚至超過者,會要求業者加強做壓力測試,若未能通過壓力測試者,將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改善計畫有可能是處置風險較高的外勞仲介部分。
根據金管會統計,5家保險公司合計海外投資、國際板債券以及外幣保單的金額超過可運用資金的65%;扣除外幣保單後,海外投資及國際板債券占比超過50%的有7家,超過60%者僅1家,但不到65%。
為什麼要先搞清楚公司設立的目的呢?因為開公司其實是要花錢、花時間的,而且還要被政府法令規範,所以並不是人人都適合開公司。
如果開公司時搞不清楚目的,不但會被人質疑開公司的動機(畢竟擁有一家公司能做很多事),公司的經營方向也容易偏離。會想開公司的朋友,不外乎就是有這些目的:創業家精神:你有一個理念、項目、商品,想要把這樣的好東西推廣出去。節稅:你的收入太高了,為了降低所得稅,願意花錢開公司來合法節稅。政府規定:你有某個項目、資源或商品,只能用公司名義來經營,必須開公司。當然,開公司的目的可能也不只其中一種,許多人是因為兩種以上的理由而選擇開公司。在知道自己的目的後,你才知道要開什麼樣的公司?不同「種類」的公司,有不同的名稱、不同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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